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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 | 作者:gongheng | 发布时间: 142天前 | 485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全文如下。

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事业。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国档案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档案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精准有力,主动融入和服务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成效显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党内主题教育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资政能力不断提升。档案法治建设取得重要成果,颁布新修订档案法,一批重要规章发布实施,法规制度保障更加坚实;行政执法和监督规范运行,依法管理能力得到提升;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社会档案意识不断增强。档案资源更加丰富多样,重点领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项目建档工作卓有成效,档案资源结构更加合理,全国档案馆馆藏较“十二五”末增长38.9%。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国档案馆共有开放档案17659万卷(件);2016年至2019年,各级综合档案馆接待利用2755.9万人次,出版编研资料3014种、13.9亿字,举办档案展览12870个,接待参观2545.2万人次;档案跨区域跨部门查阅利用积极推进,档案惠民助农服务更加便捷。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建成一批高水平的数字档案馆(室),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电子会计档案单套制管理取得良好效果。档案安全保护继续加强,馆库设施持续改善,得到中央财政支持的600多个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大部分建成、6家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投入使用,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和排查工作不断强化,档案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进步,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加大,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更加系统,职称评定工作更加科学,首批106名全国档案专家发挥作用明显,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档案对外交流日益深化,双边和多边合作不断拓展,3组档案文献遗产入选《世界记忆名录》,6组档案文献遗产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中国档案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档案作为重要信息资源和独特历史文化遗产,价值日益凸显,档案工作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更加突出,档案事业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新修订档案法施行,迫切要求深化依法治档、提高档案治理能力和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档案信息、档案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迫切要求加快档案开放、扩大档案利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档案工作环境、对象、内容发生巨大变化,迫切要求创新档案工作理念、方法、模式,加快全面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档案工作存在制约高质量发展的观念障碍、制度缺陷、技术瓶颈和人才短板,地区及行业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明显存在,档案利用服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基层基础工作还有薄弱环节。面对机遇和挑战,要加大力度,切实推动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深化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着力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档案力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记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档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档案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人民立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档案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建设好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依法治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新时代发展步伐,突出创新引领,以改革精神推动档案实践、理论、制度全面创新,推动档案工作与新技术深度融合,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坚持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管理,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档案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档案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档案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党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档案法律制度更加健全,依法治档能力进一步增强,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更加明显。

——档案资源建设迈出新步伐。档案资源覆盖面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结构更加优化,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有效落实。

——档案利用服务达到新水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档案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档案开放力度明显加大、共享程度显著提高、利用手段更加便捷,档案资政服务、公共服务、文化教育能力明显提升。

——档案安全防线得到新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档案库房和设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备,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和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档案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融入数字中国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更为广泛,信息化与档案事业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档案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得到提升,档案工作基本实现数字转型。

——档案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档案科技创新机制更加完善,科技规划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攻关有新突破,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速推进,科技力量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发展。档案人才培养激励和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日益明显,人才评价体系更加科学,档案队伍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更加优良、作风更加过硬,职业认同感、自豪感明显提升。

到2035年,档案资源建设质量、档案利用服务水平、档案治理效能和管理现代化程度进入世界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1.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完善与新修订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能力,增进局馆协同,加强基层档案机构履职能力建设。科学规划档案馆设置和布局,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部门协同、区域协同、行业协同,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全面建立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优化档案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各级党委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完善档案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做好新修订档案法配套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快档案开放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价值鉴定、档案移交和处置、档案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档案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供给,及时修订、清理与现实需要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大法规制度解释力度。制定和实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档案标准体系方案,加大对不同业务领域的档案标准供给,重点推进电子档案、科研档案、建设项目档案、医疗健康档案、档案资源共享服务、档案馆服务、档案安全保护及风险防控、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等标准供给。鼓励档案学会等学术团体、行业组织及市场主体开展档案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积极参与档案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推动中国标准走向国际。实施档案制度规范建设工程。

3.严格档案执法、强化普法。健全档案法律法规实施有效机制,提高档案执法水平。依法落实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责任,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明确行使主体、权责名称、设定依据、履责方式。深化档案领域“放管服”改革,科学设置档案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和具体流程,提升档案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档案行政职权运行规范化水平。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监督检查规范有序开展。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有针对性调整完善政策,不断提高档案决策和政策执行水平。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违法责任认定和追责制度。国家档案局定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和实施全国档案“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档案法治宣传,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4.加强重点领域档案工作监管。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区域档案管理体制,加强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档案工作监管,创新协同监管模式。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农村档案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密切配合长效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乡(镇)档案馆,有需要的地方实行“村档乡(镇)代管”模式,助力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财政资金支持科研项目档案工作监管,大力推动科学数据与科研档案协同管理。围绕国防建设,建立国防军工重大专项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国防领域重大工程档案监管。

5.创新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方式。健全“互联网+监管”手段,建立档案数字治理新模式,推动档案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全流程,推进档案业务在线监督指导,提升档案治理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开展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网站及移动服务端绩效评估工作。优化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机制,进一步推动业务建设评价向市县两级综合档案馆延伸。健全机关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机制,探索实施机关、所属单位、部门档案馆分层次监督指导。完善档案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专业档案管理体制,强化各类专业文件材料、电子数据归档监督指导。建立企业档案工作分类监督指导机制,完善对上市企业档案业务的监督指导,加强对企业境外档案工作的指导;着力引导开发区建设区内企业档案管理服务平台和联合档案室,提升开发区档案管理服务水平;创新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方式,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行事前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档案业务指导,引导档案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流动人员等人事档案监督管理机制。